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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場地出借】

預約出借前,請先詳閱以下資訊,並請遵照規定辦理

攝影開放時間
週二至週五9:00~12:00、下午13:30~17:00
週六13:30~17:00
週日不開放

*請於規定時間內拍攝中午 12:00-13:30不開放

*請至少於拍攝前一個工作日來電 04-22362238 預約登記。

場地出借時間:
週二至週五9:00~12:00,下午13:30~17:00
週三晚間不開放
週六13:30~17:00,晚間不開放

週日13:30~17:00,早上不開放

*場地相關事宜請致電04-22362238洽詢,建議提前兩個月預約。

*非上班時間之出借(即上述時間以外)或夜間時段,請先另行電洽。

*如遇本會聚會、團契或活動時間,場地僅部分開放。

*若有場地使用超時之情況,須另按相關事宜辦理。

其他事項:

  1. 未經同意,請勿任意搬動本建築及會堂內任何物品、開啟電源開關等,亦不得進入燈光與音響控制室,或操作本會任何設備與器材,如有損壞需照價賠償,如有特殊需求,得事先向本會同工協調。

  2. 本會之照明、空調、消防與機電設備悉由本會工程人員負責調控,出借單位(人)不得擅接燈光或電器用品、或架設各項器材、接電等,以策安全,如因此造成意外事故或損毀,出借單位(人)應負擔一切損害賠償責任。

  3. 如需移動一樓長廊文宣放置處,請知會本會同工,並請於拍攝/活動結束後,將文宣等物品歸位。

  4. 三樓空間及五樓主會堂禁止飲食,請將飲食放置於1樓;全區禁菸,請勿攜帶寵物入內。

  5. 使用目的(含拍攝內容等)以不違背善良風俗、基督信仰為限,若有違政府相關法令、危害公共安全者、場地使用與申請內容不符、轉借他人使用者、使用期間損害設施、超過出借時段而未申請續用者等,本會有權不出借場地,並可逕行停止場地借用,且要求刪除相關紀錄。

  6. 場地使用時,本會將建議必要之奉獻及酌收保證金,保證金於拍攝/活動結束後可領回,若當日未領回,則視同奉獻,本會可開立奉獻收據。

  7. 禁止於會場內外及公共區域之牆面,釘、掛物品,或膠貼海報圖表、標語等,如因此造成破壞污損,出借單位(人)應負擔一切損害賠償責任,如有海報陳列需求,可向本會借直立式海報架;撤場時,出借單位(人)應負責清除自帶之海報或展示架等文宣品及垃圾。

  8. 請自行保管個人物品,本會不負責任何保管及賠償責任。

  9. 活動用品及設備之運送,由出借單位(人)自行負責,不得直接寄送至本會。

  10. 場地使用完畢,需立即通知本會同工辦理退場程序,經本會同工清點場地、借用設備及物品,並確認使用功能正常後,方可離開;若有遺失或損毀,由出借單位(人)照市價賠償,不得異議。

申請所需資料:
聯絡人、連絡電話、申請事由/活動名稱、預計活動人數、使用日期與時段(含場佈及場復)、所需設備、特殊需求等。

 

場地借用事宜:

請電洽本會尤長老、孫憶湘傳道或楊晶軒姊妹。若有奉獻款項,請匯入下列之帳戶。

匯款帳戶:

銀行匯款:4028-01-008335-00  彰化銀行北屯分行

戶        名:財團法人基督教基督救恩之光教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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